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督厅函〔2021〕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全球专业的电子竞技平台,浩方电竞平台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管理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以完善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达成情况评价的程序与方法。
一、评价机构
人才培养目标评价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督厅函〔2021〕1号)“认证(评估)标准”要求,学校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定期对各专业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学院是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党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及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等为工作小组成员,专业带头人为评价工作实施责任人。
二、评价对象及周期
(一)评价对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
(二)评价周期
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同步进行。
三、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督导、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学生实习实践单位、家长等利益相关方。
四、评价依据
(一)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国家发展战略、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四)学校办学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五)专业认证标准;
(六)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
五、评价方法
(一)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法
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类。
1.定性评价:通过研讨、座谈会、电话访谈、走访等方式,收集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行业企业等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意见或建议,以及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需求的相关要求。
2.定量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对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原始数据,进行定量统计与分析,形成专业合理性评价结果。
(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方法
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主要采用基于调查问卷的定量评价方法,各学院应结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内涵针对不同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获取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及相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的反馈,并进行定量统计与分析,得到毕业生达到培养目标所描述能力程度的评价结果。
六、评价过程与内容
(一)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采用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校内评价主要来自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教师、在校生/家长,校外评价主要来自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和家长等意见反馈。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价:办学定位分析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校总体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办学条件等情况,评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吻合度,确保专业有足够的支撑条件来保证培养目标达成。
2.专业教师评价: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学院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反馈意见。
3.在校生/家长:通过问卷调查或座谈的形式,了解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学生职业发展规划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4.往届毕业生评价:通过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对校友组织座谈会,征求本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价校友的主流职业发展情况及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5.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的评价以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用人单位发展对本专业人才需求情况、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胜任能力等情况,来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毕业生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6.行业企业专家评价: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评价采用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及专题研讨等形式,征求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
(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采用校外评价方式,评价依据主要来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反馈。
1.往届毕业生自评:选择足够覆盖面的毕业生,通过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毕业生知识结构、能力及素质的培养状况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自我评价达成培养目标的程度。
2.用人单位评价:选择足够覆盖面的用人单位,通过采用调查问卷形式,获取用人单位对专业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在知识、能力和素养等方面,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程度的评价。
七、评价结果及应用
各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4年。合理性评价结果作为专业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修订、专业建设持续改进、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修订的主要依据;达成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其观测点)修订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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